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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17_018.回校領取2016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證書[詳情]
Time: 2016.11.15

考評局指引:

請考生盡早回校領取考試證書,以便核對證書上的個人資料,

若能於2016年12月31日底以前提出更正個人資料申請,

考評局不收費用;於2017年1 月1 日至3月31日之間提出的

更正申請,考生須繳交費用HKD$231。2017年3月31日後,

考評局不接納更改證書上個人資料申請。

若於2017年10月25日仍有未領取的2016考試證書,

按考評局要求,學校須將考試證書交還考評局。

 

校務處辦公時間:

上課日:一至五 8:30am-5:00pm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六  9:00am-12:00nn

非上課日:一至五  8:30am-4:30pm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六   9:00am-11:30am